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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诚信建设,规范科研行为,根据江苏大学学校要求,现决定在全院开展科研诚信建设专项整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以“守护科研初心,恪守诚信本真”为核心导向,坚持教育引导与从严整治相结合、问题查处与机制建设相结合、短期整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,聚焦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通过自查和专项整治,全面排查清理科研失信存量问题,有效遏制增量违规行为;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,筑牢思想防线;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系,推动形成求真务实、潜心研究的良好学术氛围,为高质量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保障。
二、整治范围与重点内容
(一)整治范围
1.人员范围:全院以“江苏大学附属...医院”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的人员。
2.时间范围:2021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“以江苏大学或江苏大学附属...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”。
(二)重点整治内容
1.论文违规与学术不端
(1)抄袭剽窃、侵占他人研究成果;
(2)编造研究过程、伪造研究成果,买卖实验研究数据,伪造、篡改实验研究数据、图表、结论、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;
(3)买卖、代写、代投论文等,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;
(4)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署名规范的行为;
(5)重复发表,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,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。
2.科研数据与原始记录
科研数据与原始记录及时、准确、完整,做到可查询、可追溯。
3.科研诚信教育与承诺(重点检查2025年)
(1)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和科研人员培训体系,定期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自查自纠阶段(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底)
各科室组织人员对2021年以来发表的论文进行全面自查,填写《江苏大学科研人员存量论文校内自查表》,签字后存档。
2.检查督查阶段(即日起至2025年12月中旬)
组织对本单位人员2021年以来发表的论文、科研数据与原始记录、2025年科研诚信教育与承诺情况进行检查督查(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记录本编号、页码,电子数据存储电脑的具体位置,数据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可查询、可追溯情况,原始数据保存情况,论文质量、签订论文发表前诚信承诺书、论文发表审核情况,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、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情况等)。
3.自主安排阶段(即日起至2025年12月中旬)
根据实际情况,有针对性地自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、宣讲、专项整治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;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整治重点;加强宣传教育,营造良好氛围;完善制度保障,构建长效机制。
请各科室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附件1签字扫描后按“科室+姓名”命名(如505神经内科张三)后打包发送至科教处赵晨OA
附件: 1.江苏大学科研人员存量论文校内自查表
科教处
2025年11月18日
025-57311232
咨询电话:025-66931188 医务处:025-66931866 投诉电话:025-573112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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